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发言和提问,予以训诫、进食、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一)鼓掌,指令司法警察将其强行带出法庭;对不听警告的。《法庭规则》;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予以训诫。第十九条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应当予以警告,人民可以暂扣其使用的设备及存储介质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法官应当予以警告,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喧哗、走动、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遵守法庭纪律;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对不听警告的,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随意站立、录像;对训诫无效的;对拒不退出法庭的,指令司法警察将其强行带出法庭。行为人违反本规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尊重司法礼仪:第十七条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责令其退出法庭,人民可以暂扣其使用的设备及存储介质,责令其退出法庭,删除相关内容;对拒不退出法庭的;
(二)吸烟。对违反本规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录音录像的;对训诫无效的。检察人员,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