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探视权是该怎么规定的问题解答如下, 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探望权的案件的情况比较特殊,涉及到人身问题,强制执行措施如果运用不当,不仅可能无法维护申请人的权益,还有可能给其为成年子女的身心造成伤害。因此,最高人民在婚姻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婚姻法第48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这是因为,设立探望权的本意是为了为成年子女的身心能得以健康发展,不考虑子女的意愿甚至强行将子女带至某处由探望人行使探望权利,都与立法初衷相悖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