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家属不可以住了公寓房的产权归单位,不属于自己,并且现在部队已经取消了福利分房。
2、“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以地方解决为主,财政为辅’的方针。住军队住房的转业干部,在地方未解决前,军队应当允许其居住。地方已解决住房的转业干部,应当及时搬出营房”军官住房分为两类
1、一类叫做经济适用性住房。主要是分给营以上军官,按照军官级别不同享受不同的住房标准,个人要掏很大一笔钱,当然比地方商品房要便宜得多,产权归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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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叫做军官公寓,主要是分给家在住地营以下军官,属于周转房的性质,产权不归个人,军官调动、转业或者提升并享受经济适用性住房后,原来住的军官公寓必须上交,分配给别人使用。详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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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在部队已经取消福利分房。军官住房分为两类,一类叫做经济适用性住房。主要是分给营以上军官,按照军官级别不同享受不同的住房标准,个人要掏很大一笔钱,当然比地方商品房要便宜得多,产权归个人。第二类叫做军官公寓,主要是分给家在住地营以下军官,属于周转房的性质,产权不归个人,军官调动、转业或者提升并享受经济适用性住房后,原来住的军官公寓必须上交,分配给别人使用。另外,不是所有军官都能分到住房,军官能否分到住房还要看单位的大小和经费的多少。总的来讲,越是单位规模大,经费多,而且自己有闲置土地能盖房的单位,军官分房越容易,反之,有的单位就算军官相对比较高也分不到房子。比如一些地区的武装部,虽然干部职务都不算低,但是由于单位每年就那点经费,而且也没地皮根本盖不起房子,别说经济适用性住房,连军官公寓都没有,干部住房只能自己解决,我说的是真的,现在部队里在住房这个问题上也很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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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规定军官只能享受一套住房。一旦军官提升,享受住房的面积增加了,一个办法是交旧房分新房,另一个办法是货币补偿,按增加的面积拿一部分钱了事。
第
三,军官配偶随军条件有两个:一个是职务达到副营职;第二个职务没有达到副营职的,军龄必须满十五年。当然,针对一些边海防和艰苦地区的军官的特殊性,出于照顾的原则,随军条件可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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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照当前国家优抚政策规定,军官配偶办理随军手续手,应由当地民政部门协助办理就业安置但现实中,由于当前整体就业环境比较差,军人家属就业安置做得好的实在不多,就算能安排个工作,多数也都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