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民事诉讼中审与审有什么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审级不同。一审程序是案件的
第一审适用的程序,而二审程序却是第一审的上一级人民审理
第二审案件适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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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完全相同。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因为当事人行使了权,二审程序的起因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权与上诉权虽然同属诉权,但其直接目的是不同的。行权是要求人民查明案件事实,正确运用法律,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使上诉权的直接目的是请求上级人民审查一审认定的事实及适用的法律,以改变一审裁判,从而达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终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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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任务不同。第二审程序除了完成同一审程序的相同任务――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纷以外,还担负着检查、监督下一级审判工作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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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适用的程序不同。人民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既可以适用普通程序,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而审理上诉案件,只能适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中没有规定的,应适用普通程序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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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裁判的效力不同。二审对第二审案件作出的裁判宣告后立即生效,为终审判决;而一审案件的裁判有生效与不生效之分,允许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上诉权。相关知识:民事诉讼二审的判决类型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本条是关于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案件如何处理的规定。依该规定,二审根据一审就案件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履行法定程序情形的不同,对上诉案件的审理结果,既可以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或者依法改判;也可以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