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提交状或者口头的,诉讼时效从提交状或者口头之日起中断。实践中,当事人一方考虑到高额的诉讼费、或对方已经明确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向后,以不交诉讼费的方式按照撤诉处理,届时会出具撤回的裁定书,这样操作即简易又便于证据保存。根据法律规定,其中下列事项均可认定与提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申请仲裁;
(二)申请支付令;
(三)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四)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五)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六)申请强制执行;
(七)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八)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九)其他与提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