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变卖是对标的物进行换价的一种比拍卖更为简易的方式,它不需要经过竞价,而是由当事人或直接将标的物以相当的、合理的价格出卖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将留置物变卖,如果协商不成的,留置权人可以向,在获得胜诉判决后通过的强制执行程序将留置物拍卖或变卖但是,司法实践中,为了.确保公平、公开、公正,人民一般是以拍卖为原则而以变卖为例外,当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不过此时的未清偿部分的债权已经属于普通债权,不能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