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审判有法警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工作由执行员完成,目前司法实践中重大执行措施,一般都有司法警察参加。司法警察在案件执行中的从属地位容易使负责执行工作的业务庭对法警工作的忽视,认为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不过是负责执行人员在执行中,负责保证执行人身的安全,防止被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的阻挠或破坏;而法警队只是参与部分执行工作,容易在思想上产生模糊的甚至偏激的观念,对执勤中“陪同”的配角有抵触思想,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认识不足,使得执行现场维持秩序工作不到位等等,致使执行工作的被动。
(一)起到震慑作用,类似于“威武”,提升法律的尊严。
(二)有特殊情况发生时维护法庭秩序,保护诉讼活动参与人。
(三)带入、带离被告人什么的也由法警执行。
(四)法警也是诉讼活动参与者,有监督司法活动公正、检举违法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