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被执行人与失信被执行人有何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区别在于失信二字。
被执行人:通过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
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
如:恶意隐匿、转移财产,采取玩消失等手段,拒不执行甚至采取暴力抗法的手段阻挠执行等失信被执行人会被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
而被执行人,在被执行完毕后,就和一般人相同了,并无上述失信人员要承担的失信后果。
被执行人是在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是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会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