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开车撞死狗要负法律责任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车辆撞动物不属于交通事故。另外,公路、国道上不允许动物溜达,遇到此类案件,交警部门一般不予立案。其次,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动物上路应该由主人牵引。主人应对鸡进行圈养,鸡在公路上随意溜达,显然不符合动物管理规定。从民法角度看,动物作为主人的私有财产,有义务看管好。因此,机动车正常行驶时撞死、撞伤未被行人牵引着的动物,应该不承担责任。小动物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生命权,法律上只作为财产来看待。分析法律问题要先进性一些转化,比如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因果关系转化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事物之间的关系转化为法律关系。才能分析,而我们平时所感知的事实,关系,因果,并不都是法律层面的意思,所以会造成诸多的误解。扩展资料:《民法通则》第127条有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从本条规定来看,我国动物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本条表明,如果受害人故意,则免除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如果是重大过失则减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如对驯养动物投喂行为造成损害,则受害人就属于重大过失,如是家养动物则属于一般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