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原则是拆迁行为必须保证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即拆迁户的生活水平在拆迁之后应等于或高于原有生活水平。具体事情你可以当地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