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最近几年感情不和,今年初的时候闹离婚,今年五月份我发现我老婆将我们共同经营的洗衣店转让给了她弟弟,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我要求她弟弟把店还给我们,但是她弟弟说他是善意的,不同意还给我们,现在我们离婚的案子还没有判决下来,请问我老婆转移洗衣店给她弟弟是否有效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该洗衣店是你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你们双方对该洗衣店拥有共同的处置权,除非是因为日常生活的需要,对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而你老婆将洗衣店转让给其弟,你老婆的弟弟与她具有亲属关系,一般不能构成善意,你老婆擅自转让你们夫妻共有的洗衣店的行为应当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