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了销赃罪,跟被偷者私了还钱算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原刑法”销赃罪“,已更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构成此罪,没有达到情节严重情况,主动退赃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一、《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5月11日)
第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符合本解释
第一条的规定,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且系初犯、偶犯的;
(三)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 行为人为自用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财物价值刚达到本解释
第一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的标准,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