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抚养费具体包含哪些费用问题解答如下, 抚养费具体包括哪些费用
抚养费也称抚育费,是父母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婚姻法上的抚养费,是指当父母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明确阐明,“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只要是花在孩子身上的开销,都可以要求对方分担吗?
抚养费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对生活费而言,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孩子购买电脑手机等数码产品的费用、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只要并非生活所必需,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对教育费而言,抚养费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公立学校教育费。上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学费,为上更好的公立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以及兴趣素质提高班学费等,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以上两类支出,未经父母双方同意的,不同意的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支付。
孩子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为限。上海婚姻律师当然,如果孩子发生了大额医疗费用,平时给付的抚养费远远不够支付医疗费的时候,可以另行,要求对方负担医疗费的一半。
抚养费具体应当按照什么标准给付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可由父母双方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提供了一个参考标准: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以什么方式支付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定期给付,可定期将钱款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望孩子时给付现金。
实践中,有条件的当事人也可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可也用一定方式,如支付保险费、外出旅游费用等折抵抚养费。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抚养费能否由一方独自全部承担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孩子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全部抚养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所需费用的,这样的协商结果应当不予准许。
子女已成年还需要支付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满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费用。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子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
(3)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抚养费已确定的数额能否要求增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基于孩子健康成长的需要,即使一方已经一次性支付了抚养费,当以上情况出现时,孩子依然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能否要求给付抚养费 按《婚姻法》第二十五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也有要求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继父母应否向继子女给付抚养费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以婚姻为媒介形成的姻亲关系,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也可以不给付继子女的抚养费。
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从而使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建立拟制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一方擅自给孩子改姓另一方不能拒付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