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分居期间该怎样保全财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分居期间的财产保全
不动产(房地产)是完全可以控制不被私自转移的;但存款以及不需要登记的动产就不好控制了;但你们完全可以搜集其转移财产的证据,以便再次诉讼的顺利进行。对补充之补充: 银行存款虽然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是保全时间较短,仅有15天时间,过期不则解除保全,从而失去保全价值,所以还是比较难达到控制目的;但采取诉前保全的好处是:可以申请人民查询你父亲名下的银行存款状况,从而起到搜集到有关财产证据。
财产保全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将来生效的判决能够得以顺利的执行,人民在受理诉讼前或者诉讼过程中,依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有关财产依法采取强制性的保护措施的制度。而你这里是属于诉前的财产保全。由于你的离婚诉讼还没有进行。诉前的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要件一是必须是紧急情况下的。不知道你是不是确定对方有隐藏转移 出卖财产的实施情况,而且是不保全就会严重的损害你的利益。二是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次案例中也就是要你来提出。三是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由于一旦申请保全,势必给对方的当事人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害,一旦败诉,也就意味着你要承担责任,所以担保是必须的。
二、财产保全相关知识
《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