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破坏军婚罪的概念及其构成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破坏军婚罪的主观要件破坏军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军人婚姻关系的故意。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结婚或者同居。如果是确实不知道,由于现役军人的配偶隐瞒事实真相以致受骗而与之结婚或同居者,因缺乏破坏军婚罪构成的主观要件,不能按破坏军婚罪处理。但是对他们的非法同居关系或婚姻关系,应依法予以解除。
二、破坏军婚罪的处罚犯破坏军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