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男方知道女方有性病提出离婚,法院咋么判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俩一方离婚,判定是否准予夫妻俩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所以,只要主张离婚一方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在调解无效前提下,会判决准予离婚。 同时,男方可以凭对方过错的证据,依法主张得到赔偿。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