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侵犯公民姓名权、商业名称权、肖像权、社会评价权以及荣誉称号权等相关权利的民事诉讼案件,每宗案件应缴纳50元至100元不等的诉讼费用。
倘若涉及财务事项,诉讼标的未满人民币1,000元的,每件案件需缴纳50元;若诉讼标的介于人民币1,000元至50,000元之间,则按照4%的比例进行缴纳;若诉讼标的超出人民币50,000元至100,000元,则按照3%的比例进行缴纳;若诉讼标的高于人民币100,000元至200,000元,则按照2%的比例进行缴纳;若诉讼标的超过人民币200,000元至500,000元,则按照1.5%的比例进行缴纳;若诉讼标的超过人民币500,000元至1,000,000元,则按照1%的比例进行缴纳;若诉讼标的超过人民币1,000,000元,则按照0.5%的比例进行缴纳。
对于涉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及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民事诉讼案件,每宗案件应缴纳50元至100元不等的诉讼费用,如涉及争议金额,则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进行缴纳。
至于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价值在人民币10,000元以内的,每件案件需缴纳50元;若执行金额或价值在人民币10,000元至500,000元之间,则按照0.5%的比例进行缴纳;若执行金额或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00元,则按照0.1%的比例进行缴纳。
此外,申请诉讼保全措施时,保全财产的金额或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内的,每件案件需缴纳30元;若保全财产的金额或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至100,000元之间,则按照1%的比例进行缴纳;若保全财产的金额或价值超过人民币100,000元,则按照0.5%的比例进行缴纳。
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的具体金额将依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收费标准进行计算并缴纳;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差旅费与误工补贴费,则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