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二审判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
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原审人民对于依照前款
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
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第二百四十四条 二审效力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