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规定是全部按城乡人均收入为标准限额赔偿,明文上最高为40万,这是国际平均限额的三分之一,但是执行过程中很混乱,人为操作性很多,包头空难开始想给20万多点家属不同意弄到现在还没定好像,到了伊春空难直接96万,人命跟做买卖一样,研究价值不大而且正在处于被质疑并要求修改中。
国际上,空难赔偿是分两种情况的,一种是不可抗拒的力量导致的空难,如突发的自然灾害或极端天气等;第二种是由机制造商,航空公司或机场的人为疏失导致的安全事故,这种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前者是限额赔偿,无权多要,由相应的保险公司承担,具体数字各个国家不一样。后者是需要法庭裁判,如果责任方错误严重是要狠狠惩罚并增加赔款,牵扯到精神损失费等等相应要求会不会被法庭支持;错误不严重也有很多赔偿方法如协商解决,余生金额(这个人如果活着活到60岁还能赚多少钱就赔给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