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产许可证(QS)扩项的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不需办的除外)复印件;
5、原食品生产许可证(包括:正本、副本和副页)复印件;
6、食品生产场所和住所的权属证明(包括:《租赁合同》,以及相应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或者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出具的土地和房屋合法使用权证明等,使用期不少于4年)复印件;
7、食品生产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标明面积、尺寸)复印件;
8、食品生产场所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标明面积、尺寸)复印件;
9、食品生产设备和设施清单;
10、主要生产设备合法使用权证明(如:购置发票或者使用权属声明等)复印件; 1
1、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明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关键工序和设备参数)和设备布局图复印件; 1
2、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名单; 1
3、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1
4、提供如下情形之一的产品标准文本复印件:
(
1)产品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提交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
(
2)产品执行企业标准的,应提交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1
5、与企业食品出厂检验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 (
1)自行检验自行检验的,应提交:
)检验用仪器设备的清单;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的合法使用权证明(如:检验设备的购置发票或者使用权声明等)复印件;
)检验仪器设备在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核准)证书复印件;
)2名以上食品检验人员(属聘用的,还应出具聘用合同书;合同期不少于4年)的检验员证复印件。 (
2)委托检验委托检验(国家有规定不得委托检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