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继承法意见》第49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这是因为,根据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继承尚未开始,即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视为其最终的意思表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是否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继承开始后作出的为准。而至于继承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作出是否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是因为一旦遗产分割处理完毕,则意味着继承人已经接受继承,享有了继承财产的所有权,此时所谓的“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放弃的是继承财产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