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人身损害赔偿后续治疗费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1、后续治疗费应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以及所产生的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2、《解释》
第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的是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但没有导致残疾和死亡后果的情形,其中的赔偿费用只规定了七项,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第三款规定的是受害人死亡的情况,因受害人已经死亡,不可能存在后续治疗的情形;只有
第二款规定了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情形,才存在后续治疗的情况,即后续治疗费只存在于造成人体伤害,虽经治疗仍留有残疾的损害赔偿案件中。
3、适用后续治疗费赔偿的应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后续治疗应确有必要。对必要的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加害人应当赔偿,对不必要的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加害人不应赔偿。二是后续治疗应为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结果而引发的。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的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