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的流程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注:可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7.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立万财税专注服务于股权转让,如有关于任何股权转让的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立万工作在线人员立万财税将努力成为中外企业的参谋,为企业出谋划策,为企业的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进行周密的预测、控制、分析、计算与考核,成为企业发展途中不可缺少的朋友。路漫漫其修远兮!立万财税愿与你鼎力合作,携手并肩,共同飞向事业的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