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项目不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
(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
3)各种健康体检
(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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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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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视眼矫形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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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