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新标准还没有出来。一般参照被征地农民一般可以获得四部分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及社会保障费用。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每一个人的安置补助费用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如果上述两项补偿,尚不能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不能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由省、自治区及直辖市规定。社会保障费用,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区别与安置补助费的一项法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