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两罪具有以下三个区别:
(1)行为方式不同。抢夺罪限于乘人不备或者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抢夺过程中被发现为抗拒抓捕等而当场使用暴力、胁迫,以及携带凶器抢夺和在聚众“”中抢走或砸毁财物;
(2)主体的年龄要求不同。抢夺罪的主体要求是已满16周岁。而抢劫罪只要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
(3)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抢夺罪须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方能构成。而抢劫罪则没有数额和情节的限制,只要实施抢劫原则上都应定罪。
2、司法实践中,两罪主要在抢财物的过程中造成被害人伤亡的情况下不易区分。这时,关键看行为人的行为直接作用的对象是被害人的身体还是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