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遗产时,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老年人再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和睦团结的精神。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立遗嘱可以处分其个人财产,但是为了不将个人财产与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混同,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最好到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然后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协商不成的;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公民的收入、牲畜和家禽;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讼,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