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首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照我国《继承法》
第三条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由此看出,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并不属于《继承法》中公民遗产的范畴,因此不能将其作为遗产处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而死亡赔偿金则是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故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和《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之规定,死亡赔偿金应由死者的近亲属享有,死亡赔偿金应首先参照《继承法》
第十条的规定由第一顺序人依法分割,没有第一顺序人的,再由
第二顺序人依法分割。精神抚慰金的权利人为死者的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和子女,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由死者的其他近亲属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