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笔迹鉴定机构是否存在问题解答如下, 是存在的,中国比较权威的笔迹鉴定机构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等。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从五十年代中期至今,我国的公安、司法部门先后培养了数千名的文检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分布在县以上的公安司法机关开展文检工作。1974年公安部126研究所(即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在北京成立,该所文检研究室成为我国文件鉴定和科研的中心。1981年成立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其前身为警校、公安部第一人民警察学校)还设置了四年本科制的文件检验专业,开创了我国文检专业高等教育的历史。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几种。笔迹鉴定结果就是鉴定结论的一种,鉴定结论属于证据,仅凭一个证据不一定决定案件的成败。但客观地说,鉴定结论对法官认定事实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法官会倾向于依照鉴定结论认定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1条规定:“人民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