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辩护人不得进行哪些行为

帮助5人 4.9w浏览 匿名 2020-10-03 新疆昌吉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辩护人不得进行哪些行为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干扰司法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这里说的证据,是指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除此之外,这些证据还应该是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即对于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罪重、罪轻等案件事实问题具有证明意义的证据。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这些证据,都是法律禁止的行为。至于辩护人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的目的和动机可能各种各样,有的是为了虚荣,以显示自己很有辩护能力,有的可能与犯罪分子有勾结,为了谋取一定利益,等等。刑事诉讼中的串供,主要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为了编造虚假的事实,或者隐藏犯罪证据,以逃避司法机关的追究,相互交换、传递供述情况,或者相互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以对付司法机关的行为。辩护人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显然是严重违背法律职责、破坏司法机关追究犯罪活动的行为,应当予以禁止。
    2.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
    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当中的一个重要证据种类,证人能否客观反映自己所知的真实情况,对于证明案件事实是十分重要的,这就要求证人作证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不得掺杂个人好恶和推测,并且前后应当一致,不出现自相矛盾。在有的情况下,证人作证因记忆不清,可能会出现前后作证内容不一致或矛盾的情况,有的后一次作证对前一次作证会作一些改变或修正,这属于正常情况。但如果明知不符合事实或故意编造虚假内容去改变原来符合事实的证言,是法律不允许的。刑事诉讼法对辩护人使用威胁、引诱手段以使证人改变原先所作的符合事实的证言作了禁止性规定,是很有必要的。这里应注意的是,只有故意以虚假的内容去改变原先符合事实的证言,才属于法律规定的这种情况,如果改变后的证言是符合事实的,则说明原先的证言存在问题,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这种情况。
    3.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全文
    6 2020-10-03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18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辩护人不得进行哪些行为
一键咨询
  • 阿克苏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0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8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7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音郭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吐鲁番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博尔塔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8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1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塔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吐鲁番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5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密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喀什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音郭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8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喀什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音郭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拉玛依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3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4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2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鲁木齐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克苏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4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3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河子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吐鲁番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密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密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5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1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吐鲁番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0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7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1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8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6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5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4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2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2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6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克苏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0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3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4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5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8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2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河子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吐鲁番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鲁木齐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博尔塔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1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河子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鲁木齐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喀什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密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塔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1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4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塔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1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音郭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0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鲁木齐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吐鲁番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0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8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6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2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6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河子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8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4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密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吐鲁番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0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1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1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2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6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吐鲁番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密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5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克苏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2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泰州152****192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8****446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8****327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辩护人不得进行哪些行为?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辩护人不得进行哪些行为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比较形成权与抗辩权有什么区别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抗辩权以及形成权之间的主要区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阐述:
首先,抗辩权是针对他人提出的请求权或者对其权利主张予以否定的一种权利,而形成权则是指权利人通过自身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促使法律关系产生变动的权利;
其次,抗辩权的行使往往依赖于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抗辩事由,并且必须以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存在且有效作为前提条件,而形成权的行使则无需借助他人的协助,仅凭权利主体自身的行为便可实现;
最后,抗辩权通常具有防御性特征,旨在维护自身权益免受侵害,而形成权则更加强调主动性和创造性,能够推动法律关系的发展和变革。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相关规定也值得我们关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2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辩护人不得进行哪些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辩护人不得进行哪些行为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开庭程序5个步骤如何依法进行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正式拉开庭审序幕之前,书记官将首先检查确认公诉人、被告人、证人和其他诉讼相关方是否已达到庭审现场,同时向所有在场人士宣读法庭基本规则,呼吁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到庭就座,并向审判长汇报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事宜均已妥善安排妥当。
(2)随后,审判长将正式宣布开庭,传唤各方当事人到庭,详细核实他们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教育背景、职业、居住地址等等,同时明确告知他们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具体日期以及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节点。
(3)审判长会向全体在场人员公布案件来源、起诉案由以及是否将进行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审判长会详细解释不公开审理的原因。
(4)审判长会向所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并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其中包括:
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5)审判长将分别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有申请回避的意愿,若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申请审判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回避,合议庭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反之,则应当当庭驳回其申请,继续进行法庭审理。
若申请回避者在庭上申请复议,合议庭应当宣布暂时休庭,等待复议结果出来之后,再决定是否恢复法庭审理。
同意或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以及复议决定,都将由审判长亲自宣布,并详细说明理由。
如有必要,院长亦可亲自到场宣布上述决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7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辩护人不得进行哪些行为?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辩护人不得进行哪些行为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股东退股后竞业禁止不受两年保护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竞业禁止乃用人单位对于承担保护本公司商业机密之劳动者所制定之条款,通常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定或技术保密协议之中进行规定,亦即:
劳动者在离职或结束雇佣合同时,必须遵守特定期限之内不得在制造相似产品、运营相同业务或与原用人单位存在任何竞争关系的企业中担任职务;
同样,也不能自行生产与原单位从事竞争性业务相关的产品或者运营同一类型业务。
至于限制期限,应由当事人共同商量决定,但最长不超过两年。
竞业禁止条款在劳动合同中属于附条件生效条款,也就是说,当劳动合同中的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终止之后,该条款才会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72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进口产品侵权国内专利可以起诉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注册专利遭受侵犯之时,通常存在以下三种维权途径:
首先是通过协商及和解机制加以解决。
无论是专利拥有者还是侵权指控对象,都可自己主动寻求协商,或者在其他第三方的调停与斡旋之下达成和解协定,从而化解纷争。
在向侵权方传达协商意愿时,通常会采用侵权警告函的方式,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该警告函仅具有警示作用,并无法律强制力。
其次是行政查处手段。
当专利所有者掌握了初步证据之后,便可向专利局等相关行政机构进行投诉举报,请求他们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行为进行深入调查核实,然后做出是否构成侵权的判定。
在此过程中,若相关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也可能会对专利侵权所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最后便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专利所有者同样有权直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不当得利辩护如何进行?
不当得利辩护应当注重在具体的辩护理由方面要鳝鱼的查找,并且要准确的进行一个归纳,还有一些具体的细节问题,千万不能够忽视,比如说对于自己当事人不利的一些细节要予以观察,然后找准相应的对策,对于自己有利的话,要尽情的挖掘出来。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4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不当得利辩护如何进行?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不当得利辩护如何进行,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个人所得税多少钱开始征收
[律师回复] 解析:
现行个税起征标准定为每月五千元人民币。
具体而言,对于月薪位于一至五千元人民币区间(含本数)的人群,其适用的个税税率应为零;
其次,月收入介于五千至八千元人民币(含本数)之间者,其适用的个税税率为百分之三;
再者,月收入位于八千至十七千元人民币(含本数)之间者,其适用的个税税率为百分之十;
接下来,月收入位于十七千至三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之间者,其适用的个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然后,月收入位于三万至四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之间者,其适用的个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
最后,月收入位于四万至六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之间者,其适用的个税税率为百分之三十;
而当月收入超过六万元人民币时,其适用的个税税率将升至百分之三十五;
若月收入达到八万五千元及以上,则需按百分之四十五的税率缴纳个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
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快速解决“非诉讼类”问题
当前63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非法所得35万如何量刑
[律师回复] 解析:
1)此问题的答案需视特定案例而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在明知道某个行为属于犯罪且所得的利益也构成犯罪后,还将其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采用其他手段进行掩盖、隐瞒。
对于此类不当行为,根据违法程度的不同,可以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可以收缴罚金;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2)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如下:
首先,如果某个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那么他就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其次,如果这个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险,那么他也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再次,如果这个人依法应该被逮捕,但是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怀孕期、哺乳期,不适宜进行逮捕,那么他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已经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和审查,发现需要逮捕,但是证据不足,那么他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此外,如果已经被逮捕并且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无法结案,而且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他们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某人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会出境逃避侦查,但是并不需要进行逮捕,那么他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3)综合上述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在某些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是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