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告质证后原告还能提交补充证据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规定,一审中当事人掌握并能提交的证据不提交的,视为举证不能或放弃权利,如是新发现的证据,二审是可以提交的,应予采信。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提出。第四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第四十五条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人民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或者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