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当事人能自己辩护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辩护权作为每个公民、每个人、每个犯罪嫌疑人、每个被告人的基本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既可以自己行使辩护权,也可以委托律师、法律许可的其他公民代为辩护。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不管他是还是普通百姓,也不管他是品行高尚的人还是恶贯满盈的“坏人”,任何人一旦受到刑事指控,他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享有自行辩护和聘请律师为其辩护的权利。比如刑事问题,可以聘请刑事辩护律师进行辩护。相关知识:辩护人的主要权利
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
2、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和通信。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
3、调查取证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收集、调取证据。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其他辩护人则没有这项权利。
4、提出辩护意见权。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阶段就有权为委托人辩护。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