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未约定利息在超过还款规定时间后未还的可从约定的还款之日起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扩展资料: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113251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二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1-5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1-111。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四对2114年1月1日(含2114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对2114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五本通知自2114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