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发布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中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或者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准予保外就医。因此,如果您的情况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您可以申请保外就医,对您的疾病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