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做汽车抵押时,只要双方依法订立抵押担保合同即可,而抵押权人一般是要求押车辆登记证。所以,车辆登记证遗失的,那么只要对方继续同意抵押的,还是可以继续做抵押担保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