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很多人知道夫妻离婚可以到通过诉讼离婚,但现实中通常不会第一次就判决离婚,估计不少人就会不解,其实并不是说第一次都不判离婚,而是当事人自己对于诉讼离婚判决的法定条件没有弄明白就直接。是否判决离婚是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判断标准的。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在审判离婚案件中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除了以上四种情形以外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以下7中情况可以判断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4、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5、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6、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以上是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