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夫妻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1、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
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婚姻法中有“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的规定,这与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是两码事。
事实上分居十年二十年也不会自动离婚。所谓分居一定时间会自动离婚是人们对这个法律条文的误解。
依《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两个必须要件是:
1、因感情不和;
2、分居满两年的。
2、夫妻分居有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
第二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
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二、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没有自动离婚一说,离婚的方式只有民政局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采取后者的话,需要证据分居满2年,而且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这在实践中几乎证明不了。建议直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离婚。
从法律上来讲,分居两年是应当判决离婚的一个条件,但是要有证明分居两年的证据,或者对方能够认可已经分居两年。
但是这个是比较难证明的,除非有出国或者到另外一个城市生活的证据,否则如果对方不承认分居两年,一般情况下法官不予采信,对于离婚案件分居两年这个说法其实很难实践。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