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分居超过1年离婚的依据:分居超过1年离婚其实并不符合新婚姻法当中规定的分居时间,要知道新婚姻法是分居必须已经年满两周年的话才会支持的。但实际上感情已经破裂也能够从其他方面去收集证据的,并不一定非要等过两年以后再去离婚,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止是能够通过分居才能体现出来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