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鉴于现在的高房价,仅靠夫妻二人的经济实力就可以购买房屋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目前最为普遍的情况是一方或双方父母出首付,而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由于不能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为子女购房出资的父母又担心另一方离婚时分走更多房产,对此类情况的处理需要尤为慎重。购房之前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1、汇款前应明确区分借款和赠与。
如果父母是将购房款借予子女,则属于子女自己出资购房,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而父母享有债权,可以向子女要求偿还。
如果父母是直接支付购房款,则属于婚内对子女购房的出资,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大多认为该份额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
2、如果是借款,则需要签订书面的借条或借款协议,写明借款用途并且由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同时要注意保留汇款凭证。
3、如果是赠与,则应尽量直接向卖方账户支付房款,而不要汇入子女账户,保证支付金额与房款数额一致,且汇款时写明汇款用途。如果是双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的,尽量双方签订书面的出资确认书或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
4、确认办理的房产证(房产证未办理完毕之前为购房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要有自己子女的名字。
需要注意的是《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第
(四)项规定除了明确约定为赠与一方的财产以外应认定为赠与双方,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父母在赠与子女任何财产时都应考虑该法律规定以防止遭受财产损失。
家事无小事,更何况是涉及民生的巨额房产,在购买前一定要慎重处理。如果您对为子女购房或赠与子女其他财产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