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个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民间借贷利率问题的规定。 由此可知,借钱一方对于没有超过24年利率的利息拒绝支付的话,出借一方可以通过诉讼来索要;如果是超过24但不超过36的年利率的话,既不保护也不反对,超过36年利率的借款一方可以要求出借方返还多给的利息。 借贷双方因利率利息的问题发生纠纷,建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