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银行在办理担保贷款的时候,都会和担保人签订合同,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你不能向担保人主张担保债权。在这里给你解释一下什么叫“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或者仅为他人)如果你是以自己的名义而用自己的钱替他清偿了银行贷款的话,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后,以无因管理为由,要求贷款户向你清偿你清偿给银行的贷款,并不当然担保贷款户和你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除非你替贷款户还款后,担保人又担保了你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个合同是用来证明担保人担保贷款户与银行之间借贷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