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种表述,完全看不懂,所以大概给你说说法律的规定吧。 遗嘱继承:首先遗嘱必须的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识字的人可以请人代写,但是代写遗嘱需要有见证人参与,并且,代写人和见证人都不是财产的继承人,这样条件下写出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遗嘱的更改:被继承人如果立了若干份遗嘱,那么,等他死了以后,按照最后立的遗嘱执行,遗嘱中未提到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执行。被继承人如果没死,那么他可以立新的遗嘱来使之前立下的遗嘱时效。遗嘱没有权利处分自己无权处分的财产,比如,两个老人死了一个,那么,死掉的老人的财产其实已经发生了一次法定继承,没死的那个只能处分房子中自己的一半和继承来的遗产(一半的五分之一,就是十分之一),总共是五分之三的房产。如果他遗嘱写的是全部房产给谁谁谁,那么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