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婚姻继承期间一方能不能私自处理婚前财产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财产,英文SeprteProperty,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完全属于夫妻其中一方所有并在其控制之下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的上述规定,是将一方婚前的财产明确规定为个人财产的。夫妻一方的财产就是个人财产,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所以,既然是婚前财产,就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有财产,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当然有权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