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
为能力。当公司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同当事人时,其体现民事行为能力的方式之一就是以加盖印章进行。采购合同上只盖了章,而没有经办人员签字时,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这个公司或者其他组织的单位行为,采购合同就属于有效的合同。
合同法规定,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没有法律规定,签定合同必须盖章加签字才生效。但在合同中如规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或盖章并签字后生效,如合同只是盖了章,没有签字,合同就没有成立,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