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公司法认缴出资额方面的修订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新公司法认缴出资额方面的修订有: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公司法》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