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案情决定。 没有参与砸车,也没有积极配合帮助朋友砸车的,不违法犯罪,不会被判刑。而朋友砸车的行为则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无缘无故,肆意挑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公私财物的,经物价部门鉴定,被损毁财物的价值超过2000元(含2000元),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应对犯罪嫌疑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符合1,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经物价部门鉴定,被损毁的财物的价值不超过5000元,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不符合1,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经物价部门鉴定,被毁坏的财物的价值超过5000元(含5000元),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