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合同法》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写道: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由以上两条法律可知,砍头息是完全不合法的。在遇到砍头息的时候,往往会按照实际出借金额来计算利息。作为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年化利息一般在24%以内,不会超过36%。如果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年化利率已经超过了36%,那么可以要求放款人退还超过36%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