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生效要件,合法有效。
2.对方变更价款的行为属于变更合同内容,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对方需要和你达成一致,才可以变更合同。
3.虽然合同履行期限未至,但是对方反悔加钱的行为属于预期违约,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过户房屋。
①由于房屋过户能够强制履行,费用成本也合理。你可以在履行期到来时书面催告对方配合过户后,向要求强制执行,持判决去房管所直接变更过户。
②如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5.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可以解除合同。
②合同解除后,可以要求返还已付款,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有约定违约金的,要求赔偿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