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比赛有它的特殊性,绝对不负刑事责任 举例 2011年10月31日,在2011中国武术散打功夫王争霸赛的一场80公斤级半决赛中,武警队选手崔飞在比赛进行到第二回合犯规KO上官鹏飞,致其昏迷,一个多月后不幸去世。但事后,也不了了之..... 犯规的结果如此,如果不犯规,除了谴责没有别的新鲜的 我们的体育法,不健全,出事后通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处理,除了适用工伤保险以外,国家体育总局还出台了《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试行办法》进行处理。 《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试行办法》相关条款如下: 第二章 伤残互助保险的范围及其认定 第六条 运动员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认定在伤残互助保险范围内:
(一)在训练、比赛过程中的;
(二)在训练、比赛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的(飞机失事因有航空保险除外)。 第七条 运动员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在伤残互助保险范围:
(一)有直接或间接使用兴奋剂行为的;
(二)在运动训练和比赛以外,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的;
(三)犯罪或违法的;
(四)运动员以个人名义参加商业性比赛的。 第四章 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保险待遇标准分为十一级,最高一级为30万元人民币,最低一级为2千元人民币(具体标准附后)。 第十六条 运动员根据鉴定机构鉴定的伤残等级,按规定的保险待遇领取伤残保险金。 第十七条 在若干个保险年度内,运动员身体同一部位多次发生习惯性、劳损性伤病的,只按首次的认定给付一次保险金。若同一部位发生比首次认定的伤残等级高时,则按高等级减去低等级的差给付保险金。 第十八条 运动员在国内(外)参加了其他社会或商业保险,并获得保险赔偿的,仍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保险待遇。第五章 伤残互助保险基金第十九条 体育基金会设立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基金,基金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方法。基金的主要来源是:
(一)运动员个人的缴费;
(二)体育基金会通过相关活动募集的资金;
(三)社会捐赠和资助。第二十条 伤残互助保险基金按国家有关基金管理的规定进行严格管理。第二十一条 运动员按年度缴纳保险费,缴费标准根据运动项目伤残事故风险发生率和职业危害程度分三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