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离婚的费用: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的,人民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另外诉讼离婚的费用成本远不止这些,诉讼离婚的费用成本包括许多方面:
1、律师代理费
2、房屋评估收费
3、时间成本
4、精力成本
总之,如果离婚,诉讼离婚的费用成本因人而异,如果协议离婚,提前和所在区的民政局联系,携带必要的材料和照片,交纳10元的离婚证工本费,在一个小时之内可以办完离婚手续对夫妻感情或财产分割或孩子抚养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只能向。一般必要的开支为:律师费、诉讼费、房屋评估费、请假考查律师至少两次,每次半天立案一次,半天调解、开庭至少两次,每次半天领判决书一次,半天至于精神压力成本,难以衡量,因人而异。